2026年度】信息公告&昭通市芭茅河河道治理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昭通市芭茅河河道治理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镇雄县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2.采购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芭茅河全长30.0km,其中:镇雄县境内河道长13.6km,彝良县境内河道长 16.4km.芭茅河河道治理的工程任务:通过采取治理措施,提高芭茅河河道行洪能力,保障 防洪安全,保护沿岸居民和农田,增加河岸抗冲刷能力,稳定河势,防止水土流失。
2.2采购预算:20万元。
2.3采购需求:按照《中小河流治理技术指南》、《中小河流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及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文件,完成《昭通市芭茅河河道治理 方案》的编制工作,以及完成为编制治理方案进行的所有调查评估、踏勘(勘察)、测量、 资料收集、分析研究等。并按审查部门的审查意见对编制的治理方案进行修改、调整、补充 和完善,直至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昭通市芭茅河河道治理方案》(送审稿) 的编制工作。
2.5服务地点:镇雄县、彝良县。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技术标准、规程、 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要求。成果应确保资料完整、清晰有据、真实可靠、并通过相关主管部 门审查批复。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①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②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机制。
③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近年(2025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观察签订报表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或可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 金存款证明;
③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④或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相关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⑤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单位 公章);
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1)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不 足半年的企业未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 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缴纳社保的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①或②。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证 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取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 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法失信息的记 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投标时间截止后代理 机构进行查询,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投标单位无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与城市 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不 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 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 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报名获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购 买采购文件。
(2)远程获取:供应商远程获取采购文件的,应将4.1(1)所需资料清晰扫描打包,注明 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后发送至 邮箱,确定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 件。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 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15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