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 (招标编号:SDZB-202604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进一步规范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招标采购流程,提高招标采购质量, 医院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社会代理机构建立“ 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库”为医院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申请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须提供网页版截图)。 3.申请人须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并具有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提供网页版截图)。 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政府采购培训合格证书、招标代理岗位资格证书及2026年1月以来至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 5.申请人须具有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 6.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一“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申请人须提供自2026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9.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10.本次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遴选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申请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1日17时00分 遴选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