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通告:开平市翠山湖实验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ZB-JM-2026-11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开平市翠山湖实验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为2728000.00元/2年,招标人为开平市翠山湖实验学校。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开平市翠山湖实验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2、项目 编号:HY-ZB-JM-2026-115;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预算:¥27280 00.00元/2年:5、服务时间:本轮招标服务期为2年,从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
8月31日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平市翠山湖实验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开平市翠山湖实验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 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年度财务 报告的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 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 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设备情况或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 诺格式内容。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 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 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项目为餐饮服务管理),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管理)。(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 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其能满足此条款的 证明资料。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08月17日至2026年08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选择以下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 退。1)网上报名:供应商将以下“3)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邮 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10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261973833
E-mail:liug6668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