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地震遗址纪念公园建筑修缮项目已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以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唐山地震遗址纪念公园建筑修缮项目下达投资计划的通知、唐审投资审字[2026]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地震遗址纪念公园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预算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唐山地震遗址纪念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796.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715.5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对唐山地震遗址纪念公园内建筑进行修缮,涉及修缮面积约5467.21平方米。主要对公园内地震纪念馆(4010.95平方米)、地震科普馆(152.83平方米)、管理用房一(596.47平方米)、一号门房(358.63平方米)、一号公厕(107.81平方米)、二号公厕(107.81平方米)、三号公厕(132.71平方米)进行修缮,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屋面、外墙、机电配套设施、给排水、照明、无障碍、消防等老化破损设施,建设地点: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路南区南湖大道北侧、解放路西侧,京山铁路东侧,唐山地震遗址纪念公园内。计划工期:37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还须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24.8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2021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或居住建筑)类似业绩(施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投标时,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以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验收并结论合格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提供);(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提供承诺函,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提供)。(5)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0。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①设计单位: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施工单位:建筑业。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建筑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提供);
(2)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项目经理业绩:自2021年8月1日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已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或居住建筑)的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其他: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3.3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3 09:00:00至2026-09-09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智慧评审系统评审,投标人应当首先在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spj.tangshan.gov.cn/)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将投标所需资料上传至诚信库中,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质、业绩、人员执业资格等资料应当从主体诚信库中勾选。市场主体诚信库维护操作手册可以在“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智慧评审专区下载。”(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3)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本项目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冀政务办规〔2023〕7号)、《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参照“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模式开展本次交易活动。(4)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和企业CA办理。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按照相关说明完成注册登记。编制、上传、解密投标文件均需使用企业CA(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以上6家CA可互认)。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兆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13091056067。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电话:0315-2513320、0315-2513317
电子邮箱:ztbbgs805@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收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唐山地震遗址纪念公园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兆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岳各庄路19号 | 地址: | 唐山市路北区天源里天源骏景中心俱乐部3-189号三层317房间 |
| 邮编: | 063000 | 邮编: | 063000 |
| 联系人: | 陈凯 | 项目负责人: | 刘丽 |
| 电话: | 0315-526972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13091056067 |
| 传真: | 0315-5269728 | 传真: | 0315-2591611 |
| 电子邮件: | edmuseum@163.com | 电子邮件: | hbzn0704@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工行唐山凤凰支行 | 开户银行: | 工行唐山天元支行 |
| 账号: | 0403018829300343356 | 账号: | 04030136093001981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