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2605-441302-99-01-172404

投资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县道提档升级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县道提档升级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

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优先争取和使用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X811线、马安镇X823线。县道X811采用分段建设形式,中间与演达路共线。县道X811前段起点接惠大高速通道涵路口附近,终点接演达路,长度约0.34km县道X811后段起点位于鹿颈村交叉口,终点至于淡水河桥头,长度约0.88km。前后段总长约1.22km。县道X823起点位于惠城区与惠阳区交界处,终点与县道X205相交,路线全长约3.77km。

X811线现状路面宽度约4.3~6.5m,X823现状路面宽度约4.0-5.5m。

本项目改造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改造后路面宽度6.5m,路基宽度7.5m。路面结构为白改黑罩面。

建设内容主要为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施工图预算总造价16496735元,建安费13207496元。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类1个标段。具体见附件: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工期(交货期)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天前以补遗书的形式通过交易系统通知各投标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业绩要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

文件的方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招标人

惠州市惠城区公路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鳄湖路24号

招标人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752-2678112

招标代理机构

惠州市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曙光路208号海伦香洲花园商业楼31栋1层14号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潘惠媚

联系电话

0752-2263813

招标监督机构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惠城区分局

联系电话

0752-2898810

交易地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新联路3号西湖大剧院三楼

联系电话

0752-238603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本招标项目惠州市惠城区县道提档升级工程已由 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惠城办会函[2026]166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惠城区分局  惠城交路〔2026〕13号 批准,招标人为惠州市惠城区公路事务中心。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在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相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或执照、重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公告延长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开展后续工作。

6、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部门:惠州市惠城区公路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752-2678112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日程安排表》,电子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提交(投标人无需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如需参与开标会议,可派交易员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的开标地点参与开标会议。

2)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进行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及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3.6.2条规定执行。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建设工程】→《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签名)使用指引》。

3)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5〕13号)有关规定执行。

4)鉴于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递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8.投标人自行解密事项

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启用投标人自行解密功能的通知》要求,开标时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人需使用加密时的数字证书(CA证书)进行在线解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自行解密操作说明v1.0-20260324】。

8.1开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邀请所有投标人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参加线上(不见面)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自行解密。

8.2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登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自行解密。如有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并选择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设备及网络登录系统自行解密,如使用交易中心设备或网络导致解密失败的后果自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8.3开标应急措施。交易期间的电子交易系统服务器实行封闭管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活动,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予以公告。待问题排查、清除后,依法重新组织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系统受到黑客、病毒恶意攻击的;

2)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停电、电子交易系统故障、网络故障、交易软件或数据库错误等因素影响到交易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

3)电子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无法保证电子交易信息安全和公平公正交易的;

4)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司法机关依法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的;

5)依法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6)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8.4参与电子投标,可能会出现未知的风险,存在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日期: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