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建设路一次网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TH-2026-07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建设路一次网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建设路一次网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6年建设路一次网改造-施工;(002)2026年建设路一次网改造-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建设路一次网改造-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 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 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 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项目部人员配置应按照国家和津建筑(2018)489号《天津市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 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2)1091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 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执行;

注:所配备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投标人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 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 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止之日前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单位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01月至今至 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 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 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 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内附通过“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开标当日招 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承诺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相关单位,未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10.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 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0022026年建设路一次网改造-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止之日前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01月至今至 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 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内附通过“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开标当日招 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承诺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相关单位,未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7.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 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31日16时30分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