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宁夏医科大学医药健康现代产业学院2026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HCT2026-10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医科大学医药健康现代产业学院2026年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4.5万元,招标人为宁夏医科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医用设备一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医科大学医药健康现代产业学院2026年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医科大学医药健康现代产业学院2026年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5日16时00分到2026年08月12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15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CT2026-102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医药健康现代产业学院2026年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45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45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超微粉碎机台1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配液罐台1
3药物稳定性试验箱台1
4灌装封尾机台1
5医用冷藏冷冻箱台1
6电热恒温水浴锅台1
7静音型超声波清洗器台1
8电子天平台1
9立式不锈钢储罐台1
10旋转蒸发器台1
11循环冷却器台1
12循环水式真空泵台1
13管式分离机台1
14浓缩收膏锅台1
15鼓风干燥箱台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
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
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
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
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
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
务。(5)国产产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
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对报价给与20%评审优惠。(6)根据财政部《关
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
价审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
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
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7)根据
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
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
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
果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
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二类医疗器械
注册证。
注:(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
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24:00(08:30-12:00,14:00至18:00之外的时间请发送
邮件报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9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