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德宏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充电大棚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ARXDH-2026-02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德宏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充电大棚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德宏师范学院。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为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秩序,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 患,保障师生出行安全,完善校园配套服务,选定专业运营商负责校园电动自 行车充电大棚建设、充电设备安装及全周期运营管理工作。(2)场地由学校统 一提供,场地规格为长66.3米、宽7.6米、高(2.8-

3)米,规划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位共计210个(祥见效果图及平面布置 图)。项目采用运营商全额投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合作模式,学校仅提 供场地及基础电源接口,不承担任何建设、设备、运营及维护成本,不参与运 营收益分配(只代收代缴电费单价按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般工商业用电 费用电度单价加地方水利基金单价执行,如有单价变动按国家或地方相关文件 调整后的单价执行或自行向供电局缴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德宏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充电大棚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德宏师范学院电动自行车充电大棚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内容可为以

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 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供 应商提供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 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 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 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20 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 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 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时查询,若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 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8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24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