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中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TDCG2026-30-58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市辖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TDCG2026-30-581
2.项目名称:临沧市中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35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5.最高限价(万元):¥35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6.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病房提升改造、新建业务用房两大板块,其中:(1)病房改造面积5138.83平方米,具体为第二门诊部(圈掌街)920平方米、凤翔院区(原临沧市中医医院)4218.83平方米,改造现有病房、结构抗震加固、增加病房卫生间,给排水系统更新、消防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升级、强电改造、信息化弱电系统建设、医用氧气设备带及护理呼叫系统安装、标准化床单元配置,同步落实适老适幼、院感防控、无障碍设计要求。(2)新建工程总建筑面积1822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兼顾人防工程、机动车停车位、供配电、柴油发电机房等配套功能。地上楼层功能布局:一层设置门诊、急诊、挂号收费、药房、放射检查、消防控制室;二层设置普通门诊、检验科、功能检查室、治未病(体检)中心;三层布局血液透析中心、肾病科;四层设置手术室及重症ICU;5一12层为住院病区,设置骨伤科、脑病科、老年病科、内科、风湿病科、推拿科、康复科,配套信息机房,规划设置住院床位200张。
7.服务内容:协助临沧市中医医院从项目提级论证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相关竣工资料档案移交、决算审计、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管理、后评价等全过程管理服务,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7.1立项阶段管理
7.1.1协助院方完成项目提升论证、可研、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抗震、环评、水保等文件编制与报审。
7.1.2报批报建管理:协助办理氢检测、规划、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抗震专审、施工许可等手续;对接发改、卫健、住建、消防、人防、档案等主管部门。
7.1.3招标采购策划:协助划分标段、编制招标需求,组织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施工、建设设备、专项工程招标管理,合同体系策划。
7.2勘察与设计管理
7.2.1勘察管理:协助勘察单位对新建病房的岩土勘察,协助设计单位对改造病房原有结构、管线、荷载的复核察看。
7.2.2方案/初设/施工图管理: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优化、限额设计,严禁超投资出现。
7.2.3专项设计对接:抗震、消防、结构加固、医用气体、净化、弱电、标识系统、中医药文化空间专项。
7.3招标采购与合同管理
7.3.1组织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审核;组织开评标,合同谈判,协助签订各类参建合同。
7.3.2全周期合同台账管理、合同交底;变更、签证、索赔管理;争议协调;参建各方(设计、施工、造价、监理、设备、医院内部科室)统筹协调。
7.3.3设备材料管理:病房设施、电梯、建筑及装饰材料选型、认质认价管理。
7.4施工阶段现场管理
7.4.1进度管理:编制总进度计划,改造部分分区域或分阶段施工方案,尽量保障医院正常诊疗,管控噪声、粉尘施工时段,减少对住院患者干扰。
7.4.2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点巡检,基坑支护、主体工程施工、结构加固、消防、医用气体、防水、机电安装、装饰质量管控,组织样板先行(特别中病房),全面施工的模式。
7.4.3安全、文明施工:基坑、动火、临时用电安全;医院内交叉作业安全,扬尘、噪声、污水管控,应急管理。
7.4.4投资/造价动态管控:现场计量、进度款审核,签证、变更造价测算,材料询价核价,动态投资预警,跟踪造价,配合跟踪审计。
7.4.5参建单位协调:每周例会,协调施工、监理、造价、设备、后勤、信息科存在的问题,并对改造部分的原有管线、水电、医用系统进行保护。
7.5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与移交阶段
7.5.1组织各类专项验收:消防验收、医用气体检测、智能化验收、环保、档案预验收;医疗专项验收。
7.5.2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图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协助竣工财务决算,配合财政审计。
7.5.3现场移交、资产清点;档案整编、城建档案移交、人防档案、医院内部档案移交。
7.5.4搬迁启用方案:病房搬迁、设备调试。
7.6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管理
7.6.1质保期巡查、缺陷问题督办、维修协调,质保金管理,回访,项目后评价
8.质量要求: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行业)等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移交完毕、配合医院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覆盖项目质保期届满为止。
10.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磋商担保函。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的财务报告若未经审计可提供②或③。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评审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审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磋商小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对供应商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提供的货物在评审时对供应商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2.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证(土木建筑)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注册咨询师(投资),具有高级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0日至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售价:¥2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9月20日至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或邮箱发送以下报名资料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邮箱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邮箱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邮箱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
⑤附件1:报名登记表(原件,邮箱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