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赛里木湖神仙谷景区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BCZ-2618000602-26385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赛里木湖神仙谷景区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湖北文旅集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赛里木湖神仙谷景区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含结算初审)。具体以委托人下发的工作联系函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赛里木湖神仙谷景区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赛里木湖神仙谷景区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实施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实施后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③财务要求提供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申请人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项要求。)

④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自我承诺)

(6)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⑤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一项类似业绩项目(类似业绩项目系指总投资在1.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文旅景区建筑或文旅景区景观的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预算)或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含结算初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如有),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内容,则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下载方式获取文件,信息费: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

注:邮件发送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