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剧场停车场托管经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GHY-2026008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人民剧场停车场托管经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最低限价)290000.00元(人民币)/年,招标人为新疆人民剧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人民剧场停车场托管经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人民剧场停车场托管经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0日10时30分到2026年09月28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携带以下证件现场报名:(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信用查询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文件费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中路2号新疆人民剧场门前广场(不含南北两侧),停车场地段为一类地段。停车场现状停车位约1536平方米,车位约90个(不含长廊车位),招标车位58个,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四招标项目及要求经营期限:按照第25号令第六条规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经营项目(以下简称经营项目)可以由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与经营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约定超过前款规定的经营期限。本项目暂定经营期为2年,具体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预算金额:(最低限价)290000.00元(人民币)/年
注:邮件发送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