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及成熟度评估服务系列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及成熟度评估服务系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郑州益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及行业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的指引,卷烟厂需围绕智能制造现状 诊断、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评定、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等内容展开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相 关工作,依据以上要求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及成熟度评估服务系列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及成熟度评估服务系列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及成熟度评估服务系列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2日00时00分到2026年09月23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14时30分

七、其他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及成熟度评估服务系列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及成熟度评估服务系列项目已经立项,项目预算资金已经获得批复,根据 相关程序,此项采购拟通过竞争谈判的方式进行,特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 动。

2、项目名称: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及成熟度评估服务系列项目

3、项目概况:

3.1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及行业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的指引,卷烟厂需围绕智能制造现状诊断、智能 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评定、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等内容展开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相关工作,依 据以上要求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及成熟度评估服务系列工作。 

3.2采购内容:

根据《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和《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指引》协助卷烟厂编制卓越级智 能工厂项目申报书;依据《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以及《智能制

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GB39117-2020)的要求,进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三级和四级的 评估准备并完成评估,协助编制评估报告,进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师培训。

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建设单位相关规范、标准及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3.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

3.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供应商资格条件(参加此次谈判的供应商需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4.1营业执照要求:

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 

4.2 授权委托要求: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3财务要求: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或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

4.4信誉要求:

(1)供应商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存在 行贿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 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或邀请发出之日)起至评审截 止时间前】。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

(4)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采购人发布的行贿 行为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供应商及行 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竞谈项目的,将拒绝其响应【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查 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或邀请文件发出日期之后)。

注采购人在评审当天将对(1)、(2)、(4)、(5)项内容进行核查,以采购人最终核查为准, 经核查存在上述情况的将被取消资格。

4.5其他要求:本项目供应商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5、谈判邀请文件的获取

5.1谈判邀请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3日(北京时间)。

5.2将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和 联系方式)、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6年9月30日14时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