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长春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地区 吉林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建工集团吉泓建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
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LGZ-26ZFHW001
2.2项目名称:长春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设备采购
2.3预算金额:25329763.20元
2.4最高投标限价:25329763.20元;
2.5项目概况:对长春市现有10座污水处理厂和2座排水泵站中存在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设备老化等问题的部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
(1)10座污水处理厂:兰家污水处理厂、东南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西部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双阳污水处理厂(一期)、西郊污水处理厂、兴隆山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动植物公园污水处理厂、北郊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北十条污水处理厂,共101套工艺设备、201套电气自控设备的更新;
(2)2座排水泵站:东大桥泵站和阜丰路泵站,共5套工艺设备,6套电气自控设备的更新。
2.6招标范围:10座污水处理厂和2座排水泵站的106套工艺设备、207套电气自控设备的采购工程;(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至2026年12月15日。
2.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二年(2024年、2025)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如2026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凡确认参加投标者,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同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注: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另行组织招标流程。
获取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3售价: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