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普阳街道)造价
(招标编号:JLZC-2026-08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普阳街道)造价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14.28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9个社区的79个老旧小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普阳街道)造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普阳街道)造价)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项目造价咨
询服务业绩至少一项。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专业)。具有造
价工作或从事相关项目的审计工作经验,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他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
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
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
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
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单位将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获取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
注册造价师证及职称证、企业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
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
录的网站彩色截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4日13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绿园区发展
和改革局长绿发改审批字【2026】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80%,区
财政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普阳街道)造价;
2.2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道9个社区的79个老旧小区;
2.3招标范围:造价服务包括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配合财政预算评审,审核确
认预付款及进度款,审核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配合财政结算评审及财务决算,配合建设单位
开展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及单价的确认工作,提供与项目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314.28万元;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50;
2.4工程建设周期:暂定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5服务期限:自项目启动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财政结算评审全部办结为止;
2.6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项目造价咨
询服务业绩至少一项。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专业)。具有造
价工作或从事相关项目的审计工作经验,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他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
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
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
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
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潜在投标单位将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发送至邮箱获取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及职称证、企业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
或合同等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彩色截图。
4.3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3:00。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