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平定县顺诚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炉渣处置供应商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平定县顺诚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炉渣处置供应商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 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要求供应商对阳光发电公司炉渣和渣场部分库存炉渣的进行环保综合处置, 并负责厂内炉渣环保综合处置运输。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2.3服务范围:对4×32万千瓦机组运行产生的炉渣和渣场部分库存炉渣的进行环保综合处 置,并负责厂内炉渣环保综合处置运输(详见采购需求)
2.4质量标准:满足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范围营业执照副本;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社保部门出具专用票据或第三方代缴证明);6.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企业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企业、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未到纳税申报时间节点的,无需提供);7.2025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购买采购文件时上述资料须带原件核查,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本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2日17时止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采购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 以拒绝接收。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 9000 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