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2026年河湖长制宣传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HSWJ-2026-09201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河湖长制宣传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625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制作、安装及更新滨海新区河湖长制宣传牌、公示牌,制作宣传马甲,环保手提 袋及宣传折页、玻璃杯、笔记本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河湖长制宣传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河湖长制宣传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至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二)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由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须同时携带 加盖公章的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由法定代表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代表领取的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 印件。)至上述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
七、其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全部已获取 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负责人、控股、管理关系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载明的信息为准;如有供应商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时,则所涉及的相关供应商将同 时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 9000 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