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6年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收费站入口治超秤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单位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同运营分公司、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大运营分公司、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伊运营分公司、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绥运营分公司、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运营分公司、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齐嫩运营分公司。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年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收费站入口治超秤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2026年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收费站入口治超秤采购项目,属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机电预算内项目。项目主要为哈尔滨、哈同、哈绥、哈伊、鹤大、齐嫩分公司采购共计22台收费站入口治超秤设备,治超设备主要由秤体、仪表、光栅、传感器等部件组成,用于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治超工作,实现车辆计重功能,须接入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并提供相关数据,以保证对车辆载重进行监测。
序号 | 分公司 | 安装收费站 | 车道号 | 车道类型 |
1 |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同运营分公司 | 集贤收费站 | 01 | 超宽车道 |
2 | 双鸭山收费站 | 01 | 超宽车道 | |
3 |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大运营分公司 | 宁安站 | 03 | 普通车道 |
4 | 林口站 | 03 | 普通车道 | |
5 | 麻山站 | 05 | 普通车道 | |
6 | 西长发站 | 05 | 普通车道 | |
7 | 鹤立站 | 03 | 普通车道 | |
8 |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伊运营分公司 | 赵家 | 07 | 超宽车道 |
9 | 绥化 | 05 | 超宽车道 | |
10 | 东富 | 05 | 超宽车道 | |
11 | 海伦 | 03 | 超宽车道 | |
12 |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绥运营分公司 | 哈尔滨收费站 | 13 | 超宽车道 |
13 | 阿城收费站 | 03 | 普通车道 | |
14 | 小岭收费站(远亭) | 01 | 超宽车道 | |
15 | 苇河收费站 | 03 | 超宽车道 | |
16 |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运营分公司 | 哈尔滨南站 | 09 | 普通车道 |
17 | 石家 | 03 | 普通车道 | |
18 |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齐嫩运营分公司 | 齐齐哈尔 | 01(边道) | 超宽车道 |
19 | 齐齐哈尔北 | 03(边道) | 普通车道 | |
20 | 齐齐哈尔西 | 03(边道) | 超宽车道 | |
21 | 齐齐哈尔南 | 05(边道) | 普通车道 | |
22 | 讷河 | 03(边道) | 普通车道 |
2.3招标范围:对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有设备拆除并按采购单位要求放置到指定地点及原有基础回填、路面恢复;对拟购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实现车辆计重功能,接入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软件,并为软件提供数据。提供治超秤的第一次检定工作、质保与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进行采购。
3.标段划分及相关要求
3.1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主要内容见下表:
标段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01
| 平板式动态汽车衡(含称重传感器) | 22套 | 200,000 | 5,148,000
|
称重显示控制器 | 22套 | 30,000 | ||
红外线车辆分离器 | 22套 | 4,000 |
注:限价包括本项目中设备采购、安装、第一次计量检定、软件对接、生产安全等费用,供货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秤台长度和宽度,以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并符合采购单位所有采购需求。采购单位不再为本次采购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完成货物到场,45个日历天安装调试。
3.3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范围内收费站。
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3.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全部采购安装工作,验收合格后在30天内完成合同额95%的资金支付,其余资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3.6质保期:本项目对治超秤质保期要求为5年,质保期内本次供货的治超秤发生的维护、保养、故障维修问题及配合检定工作,由供货单位全权负责处置,采购单位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3.7设备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4.1.1 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与本次投标设备型号一致的有效期内平板式动态汽车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准确度等级:车辆总重量 2级;
4.1.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与本次投标设备型号一致的①制造商有效期内平板式动态汽车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准确度等级:车辆总重量 2级;②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函。
4.2 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标段投标,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同一标段中同一种设备制造商只能自身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若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投标将被否决。
4.3信誉要求:
4.3.1近三年(2023年9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采购公告要求时间。
4.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4.3.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一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4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被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查询方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网页截图;企业黑名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网页截图。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
4.5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安排统一现场踏查,有意向投标单位自行组织现场踏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5日0时00分至2026年9月10日0时00分。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0451-88330005(李女士)。
5.4 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元人民币;
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或网银;
注:(1)投标保证金应按《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全流程操作手册》“六、递交投标保证金”程序进行相关操作;
(2)潜在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一次性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进入项目后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缴纳方式(电汇);保证金的缴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投标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其他说明
10.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开展招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参与招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10.2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办法》中关于投标人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投标人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11.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区科技二街931号阳光大厦A栋
邮 编:150023
联 系 人:南先生
电 话:1854604477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 编:150028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451-88100152
12.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名称: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区科技二街931号阳光大厦A栋
邮 编:150023
联 系 人:万女士
电 话 :0451-51170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