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勐海县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d8022fb2-3b2c-400f-aba4-3dbf8e29fc9f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d8022fb2-3b2c-400f-aba4-3dbf8e29fc9f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一栋教学综合楼3540 ㎡;(2)场地硬化50 ㎡;(3)绿化1635 ㎡;(4)室外管网工程(包括强弱电、给排水管网、消防管网工程)等d8022fb2-3b2c-400f-aba4-3dbf8e29fc9f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9-30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691-3067620)
备注: 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勐海县教育体育局 经办人: 李一林
办公电话: 1536825933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冯峻琨
经办人: 冯峻琨
办公电话: 087168178711 移动电话: 1508713931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800202600144001001
标段名称: 勐海县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10-12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10-22 09:00
开标地点: 勐海县开标室二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037.5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负责完成勐海县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建设施工图设计、施工及交付使用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实际实施为准,实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设计部分:为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相关的优化设计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甲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施工部分:完成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综合楼、场地硬化、绿化、室外管网工程(包括强弱电、给排水管网、消防管网工程)等设施建设,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完成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缺陷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勐海县第一中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由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组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具备)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具备)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 (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企业,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具备)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具备)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3 年至 2025 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且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acc.mof.gov.cn)赋码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 2023 年以后(含 2023 年)审计报告须附验证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4.信誉要求: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专项信用报告扫描件(注:各地区对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信用报告的称谓存在差异,投标人按照企业所在地发布的关于“以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相关文件的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信用报告即可,下同)。 查询生成专项信用报告流程: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专题专栏”→选择“全国各地区专项信用报告查询专栏”→选择企业注册地址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各地区公布的相关办事指南和操作流程生成并下载专项信用报告。 生成专项信用报告的相关要求如下: ①报告应用场景/用途(如有):选择“招标投标”; ②报告涵盖时间范围:选择“近三年”; ③报告涵盖领域:选择所有领域; ④报告版本(如有):如投标人所在地区的专项信用报告有多个版本,须对照企业所在地区专项信用报告各版本的具体说明选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版本。 ⑤报告生成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生成。(温馨提示:各地区对报告的生成时间有不同要求,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按属地要求生成报告,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5.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 (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企业,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 (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 (5)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拟投入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数量配备标准不得低于《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且需提供社保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登记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 6.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书)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书) 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由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组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10-22 09:0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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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6-09-29 23:5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