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教育基础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四中劳务及安装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26JYCZB-CW07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阜康市教育基础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四中劳务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6.402362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询比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阜康市教育基础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四中劳务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阜康市教育基础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四中劳务及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同时具 备有效的劳务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项在近三年内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复
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3.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任意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4.财务要求: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上一年度审计报 告未出来时(每年6月前(含)),可提供前一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有)及其附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有二维码)。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 实际成立期限为准。
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以上信誉要求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7.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7.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0日10时00分到2026年08月24日20时00分
文件费(元):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5日11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20200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