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大别山路道排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金寨县大别山路道排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金寨县大别山路(梅山湖路至天堂湖路)道排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6〕217号
1.4 招标人: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1.5 项目业主: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1.6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金寨县大别山路道排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AFWGZ51057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FWGZ51057
2.5 建设地点:金寨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项目实施大别山路银山路至银河路段,线路长约1.2km,断面宽60m(本次招标仅实施主车道),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等全部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6069.54万元。
2.8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实施大别山路银山路至银河路段,线路长约1.2km,断面宽60m(本次招标仅实施主车道),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等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8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4)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委派。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9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6223900、0551-66223899。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64-7711778。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2日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1)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1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2)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金寨县政府东侧,联系人: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64-7359057。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金寨县人民政府西侧环保局二楼
邮 编:237321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564-735089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邮 编:230051
项目负责人:储志强
电 话:0564-771177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jyxt.hfztb.cn/sso/)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金寨县莲花山路金寨县政府东侧
电 话:0564-7359057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 https://jyxt.hfztb.cn/sso/查看。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640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725240474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