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境内
2.2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滨海枢纽位于入海水道与通榆河交汇处,是解决入海水道与通榆河的交叉,维持通榆河航运、供水、满足入海水道行洪及渠北地区排涝,并通过导航工程与永久性通航工程结合,解决入海水道、总渠与通榆河间通航问题。滨海枢纽二期工程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新老地涵设计行洪总流量7000m3/s。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为Ⅰ等大(1)型工程,滨海枢纽主要建筑物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滨海枢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一期地涵北侧新建二期立交地涵及上下游引河扩挖6.0km,深泓防护10.6km,加固堤防12.0km,南堤防渗处理0.43km,南北堤堤坡防护10.6km,新建堤顶防汛道路12.0km;新建南、北船闸及导航道,新建北堤防汛交通桥,新建总渠南堤公路桥,加固改造妇女河泵站;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1)二期立交地涵
二期立交地涵上下涵首、涵身及上下游翼(岸)墙等主要建筑物为1级,通榆河侧翼墙等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布置于一期地涵北侧,采用上槽下洞结构型式,上部为通榆河航槽,下部为入海水道泄洪涵洞,一、二期立交地涵中轴线间距330m,通过扩挖上下游引河与入海水道连接。立交地涵顺水流向总长100m,总宽度为293.38m,单孔孔径6.0m×6.5m(宽×高),共40孔。地涵上部通榆河渡槽槽口宽度71m,与上、下游航槽顺接;上游涵首设工作闸门和检修门,工作闸门采用卷扬式启闭机启闭,工作桥上设启闭机房;下游涵首设检修门槽。
(2)北船闸及引航道
新建北船闸及引航道等级为Ⅱ级,船闸基本尺度为23m×230m×5.0m(口门宽×闸室长×最小槛上水深)。北船闸上闸首(入海水道侧)、下闸首(通榆河侧)及闸室均为2级水工建筑物,导航、靠船设施为3级水工建筑物。船闸中心线与通榆河中心线夹角为64.2°,与入海水道中心线夹角25.8°,闸室采用整体坞式结构,上下闸首工作闸门采用钢质三角门配液压启闭机启闭。
(3)南船闸及引航道
新建南船闸及引航道等级为Ⅳ级,船闸基本尺度为23m×180m×4.0m(口门宽×闸室长×最小槛上水深)。南船闸上闸首(总渠侧)为1级水工建筑物,下闸首(通榆河侧)、闸室为3级水工建筑物,导航、靠船设施为4级水工建筑物。南船闸中心线与总渠中心线夹角30°,闸室采用整体坞式结构,上、下闸首工作闸门采用钢质平板人字门配液压启闭机启闭。
(4)鱼道
鱼道布置于一二期立交地涵的上游中隔岛,长138.8m,设进出口、34个池室及1个休息池,底板面高程由进口通榆河侧-1.5m(废黄河高程系,下同)渐变至出口入海水道侧-0.90m,坡比1:125。鱼道池室长3.0m,净宽2.0m,隔板厚度20cm,竖缝单侧布置,宽度30cm;休息池结合中隔岛翼墙底板布置,长10.8m。通榆河侧翼墙空箱开孔作为鱼道进口,尺寸为2.0×3.0m;出口布置于上游中隔岛端部,采用八字墙U型槽结构,在入海水道侧设闸门及控制设备,闸孔尺寸为2.9m×2.6m,采用平面铸铁闸门,配螺杆启闭机启闭。
(5)妇女河泵站加固改造
妇女河泵站位于入海水道桩号113+175处北堤,主要功能是抽排和自排妇女河的涝水入入海水道,其中抽排孔3孔和自排孔,设计排涝流量为入海水道行洪期(高排)15m3/s、非行洪期(低排)25m3/s。泵站为堤后式布置,在北侧滩地设两孔分水闸,一孔与北泓直接相接,另一孔穿北泓与中隔堤与南泓相接。由于入海水道深泓扩挖,两泓并一泓,以及北堤加高培厚,需要进行加固改造。
2.3本标段招标范围:主要监理内容包括二期立交地涵及鱼道闸门(含埋件)、启闭机、一期和二期立交地涵开关设备(含变压器)、妇女河泵站改造项目的机电及金属结构、南北船闸检修门等(对应工程概算约8000万元)的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为:27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822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绩。业绩可以是单独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合同,也可以是监理合同中包含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内容的项目。要求单个合同中承担的机电与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及安装工程概算超过1000万元。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以下文件: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或委托人出具的已完成监理任务的证明;④能反映工程机电与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的有效证明文件(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未处于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状态。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5)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9月23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10.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60%、62%、65%,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随机抽取产生;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计算基数×1.45%。计算基数为竣工验收认定的所监理工程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合同结算总价。
7.4分值构成: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1) | 总监素质(4分) | 总监理工程师素质(4分) | (1)具有承担类似项目监理的总监业绩的有1项得1.5分,最多得3分。 类似项目业绩:具有水利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绩。业绩可以是单独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合同,也可以是监理合同中包含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内容的项目。要求单个合同中承担的机电与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及安装工程概算超过1500万元。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以下文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或委托人出具的已完成监理任务的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上述证明材料中总监理工程师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中任一项未载明总监姓名的,须有委托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补充证明材料予以明确。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④能反映工程机电与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的有效证明文件(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委托人及其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2)总监职称:具有正高级(含教授、研究员)职称的得1分。(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扫描件) | 4 | |
监理机构组建(10分) | 专业配置(8分) | 监理机构配置(不包括总监理工程师): (1)监理人员中须具有机电与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工程师1人、造价人员1人、机电与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员2人。上述监理人员全部满足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2)监理人员中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的得1分; (3)监理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每名得1分,中级职称的每名得0.5分,最多得3分。 本项最多得8分,应提供相应证书,否则不得分。 | 8 | ||
年龄结构(2分) | 所配置的监理人员年龄在25周岁~60周岁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2.2.4(2) | 监理大纲(49分,暗标) | 1.监理概况、范围、监理内容 | 监理概况、范围、监理内容的叙述准确、全面,满足要求的得基本分1.8分,其余酌情加0~1.2分,最多得3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3 | |
2.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的叙述准确、全面,满足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其余酌情加0~0.8分,最多得2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2 | |||
3.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科学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制度措施健全,满足要求的得基本分2.4分,其余酌情加0~1.6分,最多得4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4 | |||
4.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生产等控制方案 | 针对本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生产等控制方案完善、科学合理,满足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其余酌情加0~4分,最多得10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10 | |||
5.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措施与方案合理可行,满足要求的得基本分2.4分,其余酌情加0~1.6分,最多得4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4 | |||
6.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满足要求的得基本分1.8分,其余酌情加0~1.2分,最多得3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3 | |||
7.驻厂监造方案 | 监理人对金属结构在工厂内的生产制造、试验、检验、出厂验收及包装发运等过程的质量控制、交货进度全过程监督和监理,方案合理可行,满足要求的得基本分7.2分,其余酌情加0~4.8分,最多得12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12 | |||
8.对设备监造过程中的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 对设备监造过程中的重难点分析准确,针对性强,重点突出,应对措施得当,满足要求的得基本分3.6分,其余酌情加0~2.4分,最多得6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6 | |||
9.仪器设备(2分) | 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其余酌情加0~0.8分,最多得2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2 | |||
10.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 | (1)对本工程设备制造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基本分1.2分,有价值的酌情加0~0.8分,最多得2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2)提供有价值的增值服务1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3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 | 1)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30 | ||
2.2.4(4) | 投标企业综合素质(7分) | 单位业绩(4分) | 每具有 1 项已完成的水利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业绩要求:可以是单独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合同,也可以是监理合同中包含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内容的项目。要求单个合同中承担的机电与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及安装工程概算超过1500万元。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以下文件: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或委托人出具的已完成监理任务的证明;④能反映工程机电与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的有效证明文件(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分数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以总监得分优先。 | 4 | |
财务状况(2分) | 投标人近3年内财务状况连续盈利得2分,否则不得分,须附审计报告。 | 2 | |||
体系认证(1分)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认证证书的,得1分;缺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水利厅,联系方式: 025-8633813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
地 址:盐城市滨海县通榆镇G204国道和S328省道交界处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845781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戴春霞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