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一期工程A2、A3段及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洛龙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一期工程A2、A3段及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一期工程A2、A3:洛龙河(兴呈路至古滇路)拓宽改造、江尾新沟拓宽改造、石龙路(兴呈路至古滇路)沿线地下管网综合改造、古城片区排水管道改造和智能物联感知设备;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洛龙河(景明北路至春融西路)堤防加高加固及疏浚、洛龙河(春融西路至富康路)河道拓宽改造、洛龙河(古滇路至环湖东路)河道拓宽改造、洛龙河(春融西路至富康路、古滇路至环湖东路)沿线地下管网综合改造、彩云中路与洛龙河交叉口淹积水点改造和智能物联感知设备。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9-03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483553)
备注: 1.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6年6月24日发布,后于2026年9月3日发布招标计划变更;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进行注册以及企业数字证书(CA)的办理。注册及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之后,请于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获取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3.获取地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86483801) 注: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伟筑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经办人: 罗老师
办公电话: 0871-65956751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蕾
经办人: 王蕾
办公电话: 0871-65956765 移动电话: 1388802943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600775001001
标段名称: 洛龙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一期工程A2、A3段及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9-1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9-24 09:0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3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0995.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洛龙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一期工程A2、A3段及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内容: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雨水工程、燃气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生态护岸建设工程、边坡工程、跨路桥涵工程、迁改水质监测站、涵洞工程、物联智能感知设备、道路及交通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配合招标人及项目业主方办理相关方案审批工作,并无条件对方案进行修改,出具满足要求的成果资料,最终取得相关单位审核通过的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意见),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涉及所有采购、安装及调试(包括但不限于配套设施、设备、配件及管线的采购、保管、运输、装卸、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各项验收配合、培训及资料移交直至交付使用、保养、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作内容)。 (3)施工部分:完成洛龙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A2、A3 段及二期工程所涉及全部施工内容;根据经招标人认可并经审图单位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及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确定。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资料归档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确保工程达到功能、规范标准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等。文字表述未尽之处,均以图纸标注及说明等为准。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招标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施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招标内容调整的权利。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现场具体位置:本项目位于呈贡区洛龙河沿线,一期工程主要位于洛龙河(兴呈路至古滇路)、洛龙河(环湖东路至入滇口)、江尾新沟和古城片区;二期工程位于呈贡区洛龙河沿线,洛龙河 (景明北路至富康路段、古滇路至环湖东路段)、洛龙湖。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自行组建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企业组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若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并提供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若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2)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并提供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业绩要求: 无要求
其他: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若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3.3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并提供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若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2)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并提供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3.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至2025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情况说明(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之日前未在昆明市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公示”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且被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具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9-24 09:0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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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洛龙河流域排水防涝综合治理一期工程A2、A3段及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docx2026-09-03 10: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