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金凤大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漳县金凤大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临审批批字【2026】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漳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424.7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029.21 万元,建设规模: 道路总长度4.46公里,其中:改造道路分带、侧分带、道路人行道外侧绿化21549平方米,侧分带及中分带路缘石27318.04米,透水砖404平方米;修建公交站亭16个及遮阳棚10个,栏杆3650米,路灯199套,中杆灯6套,交通工程(信号灯45套,电子警察21套,交通标志等翻新233套,中央安全警示桩100根),垃圾外运16000立方米 ,建设地点: 临漳县金凤大街(玄武大道至朱雀大道段) 。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为:①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相关设计服务;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等的采购;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④工程验收,负责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⑤工程移交;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养护、保修服务;⑦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设计费限价 73.61 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 1029.21 万元,设备购置限价 1054.43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市政工程或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其他要求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3 20:002026-09-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2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按照省统一的《技术暗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 对容易产生歧义、能明显区分投标单位的内容,要放入商务标部分,不能放入技术标部分。 招标文件中不按照“双盲 ”评审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形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2)本项目为省内远程异地评标项目。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310-7850158;0311-8399015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凤娟 ,联系电话: 0311-83990151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临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0-7888309

电子邮箱:lzjs2011@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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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临漳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众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临漳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 裕华区祥泰路66号中冶盛世广场C区商业办公01单元1702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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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刘先生

项目负责人: 李凤娟
电话:

0310-7850158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399015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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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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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24522814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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