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吴江市新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阳光嘉园分公司关于阳光嘉园小区视频监控优化改造项目的招标
(招标编号:HSLH2026-WZ-09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阳光嘉园小区视频监控优化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72.132847万元,招标人为吴江市新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阳光嘉园分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价约721328.47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阳光嘉园小区视频监控优化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阳光嘉园小区视频监控优化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阳光嘉园小区视频监控优化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
有资金,招标人为吴江市新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阳光嘉园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价约721328.47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阳光嘉园小区视频监控优化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
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6)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和有效的建筑施
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
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
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
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
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
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到从2026年10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仅报名成功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10时00分
七、其他
(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每页须加盖公司公章),内容包含如下:
(1)书面报名申请书(须有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单位地址等信息,格式自
拟);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
人签章)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
续近3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须包含可网络查询的二维码或校验码);
(3)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复印件、身
份证双面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社
保证明须包含可网络查询的二维码或校验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7)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二)注: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报名材料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