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府澴河流域閤家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随州市曾都区府澴河流域閤家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HBZD-202609QG-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D-202609QG-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曾都区府澴河流域閤家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随曾发改审批[2025]2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閤家河易家湾村至入府澴河河口段
建设规模: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长度约19.5千米,包含:生态拦截沟建设长度为2.37千米,生态缓冲带修复面积为22.75万平方米,缓冲带护岸修复长度为11.5千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图纸和清单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16
合同估算价:3935.7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倒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等水环境综合治理类工程项目,包括纯施工业绩、EPC项目中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交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并提供以下两类截图资料任选其一:①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平台中标公示截图(截图须体现项目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金额以及官方网址);②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截图须体现项目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金额以及官方网址)。EPC项目业绩仅认定施工费用,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已单独列明施工费用的,以该金额作为业绩认定金额;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均未列明施工费用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施工费用证明文件,未能提供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施工费用作为业绩认定金额。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联合体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均无法体现施工内容及施工费用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的,该业绩不予认可。(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保或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备注:以上拟派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连续社保证明材料)。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05日至2026年10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168号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西城白云湖东堤5号7幢1单元1层101号
邮编:
441300
邮编:
441300
联系人:
肖剑
项目负责人:
周文
电话:
0722-3321800
电话:
0722-325859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635295838@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28号
电话:
0722-3320149
传真:
0722-3320149
邮政编码:
441300
2026年10月04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