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云南龙港集团长港工贸有限公司零星修缮、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DM-2026-0117
1.2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云南龙港集团长港工贸有限公司零星修缮、改造项
目造价咨询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财政资金及部分自筹资金。
1.5磋商范围: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云南龙港集团长港工贸有限公司单项预算金额在10
万元以下的日常零星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概算审核、工程预算审核、工程量清
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施工图预算等同)的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服务、工
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1.6服务周期:接到具体委托任务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合同1年1签。
1.8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CECA/GC7-2012),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造价行业管理规定,以及建设部、云南省政府、
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审计厅涉及项目造价管理、审计的有关规定、规范及标准。
1.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是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审计
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经审
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不要求
提供。
2.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2.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申请人须提供相
应的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
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评审时,
由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查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须
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2025年至今3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
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请供应商将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无需
提供);③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发送邮件时请注明
“(1)xx公司获取xx项目采购文件;(2)联系方式(手机、邮箱等)”。
(2)获取时间:2026年8月27日起至2026年9月3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
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U盘)和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
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