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长春新区空港环卫车辆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地区 吉林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YZB202608-10;
标段编号:
RYZB202608-10-01
RYZB202608-10-02
RYZB202608-10-03
RYZB202608-10-04
RYZB202608-10-05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空港环卫车辆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投标现价:一标段:3090000.00元;二标段:1830000.00元;三标段:4002000.00元;四标段:3895000.00元;五标段:3728000.00元;
招标需求: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表。
一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垃圾运输小型作业车 14 台
二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特殊垃圾清理车 3 台
2 小型垃圾分类收集车 30 台
三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垃圾清运大型作业车 6 台
四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垃圾运输大型综合作业车 5 台
五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垃圾运输大型综合作业车 4 台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9月21日-2026年10月20日供货、安装及验收完成(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
项目地点: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投产品机动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投标人所投所有类型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整车)。
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
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采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各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3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中(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启时间下同):2026年9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