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潍坊市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屋顶防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屋顶防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966988万元,招标人 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屋顶防水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屋顶防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屋顶防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 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 力。
3.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本单位 正式员工,且投标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骗取中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 准)。
7.参加木次招标活动近3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休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休(以“信用中 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9.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全资和控股企业,以及行贿行 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10.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有效期内)。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 为“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1日00时00分到2026年09月07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联系人:陈 工
手   机:157 9000 1263
邮   箱:zs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