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 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煎药室服务外包项目(三次)
(招标编号:HHZD2026052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煎药室服务外包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3.75万元,招标人为 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取药、送药工作;2、核对处方工作;3、煎药机的操作;4、计算机打印标签、贴标签;5、煎药资料记录整理工作等(具体 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煎药室服务外包项目(三次);
001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煎药室服务外包项目(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并且价格不再进行财政政策扣除落实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 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3)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月01日10时30分到09月08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1,2,3项前往新疆乌鲁木齐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月23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月23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联系人:陈 工
手 机:157 9000 1263
邮 箱:zszb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