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海原县中医医院“医保运营监管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海原县中医医院“医保运营监管系统”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NXJND(ZC)-2026-7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50000.00元
6.最高限价:550000.00元
7.采购需求:对海原县中医医院“医保运营监管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上线、培训和维护,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 和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建设完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 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 应证明材料)。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 料)。
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
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5.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5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09-04至2026-09-1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4至2026-09-11上午08:30至12:3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 息)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所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送至邮箱,报名时邮件名称编辑为“投标单位+项目名称”,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9-1510:00:00(北京时间)(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五、公告发布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261973833
E-mail:liug6668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