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汕头市潮阳区源潮供水有限公司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GS2026-ZRHJ-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汕头市潮阳区源潮供水有限公司光储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汕头市潮阳区源潮供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源潮供水有限公司,场地为屋顶、停车场及水厂内空地,地形平坦。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储能自用”模式,本工程组件安装面积约4800m2,为建设于屋顶、停车场及水厂内空地的光伏储能及充电项目。本项目交流侧(逆变器侧)装机容量0.746MW,直流侧装机容量0.8215MWp,共安装1325块620Wp的光伏组件,配置200kW/800kW·h储能系统及2支充电桩。光伏部分包括2台23kW组串式逆变器,2台50kW组串式逆变器,1台60kW组串式逆变器,3台80kW组串式逆变器,3台100kW组串式逆变器,合计装机容量为746kW。整个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光伏发电系统、交直流逆变系统、并网接入系统组成。共设置1个并网点,经光伏并网柜母排连接至原低压配电房出线柜380V母排。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汕头市潮阳区源潮供水有限公司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汕头市潮阳区源潮供水有限公司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 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或者两个单位以内的联合体(施工方牵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要求: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B、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3.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原件并对应加盖各自公章)。 3.4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 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 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6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 供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7近年财务状况: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2025年度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 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上述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且组 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 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牵头人正式员工。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投标登记时所提供的人员须与投标时一致。;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七、其他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有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国家规定可以二维码查 询真伪的除外),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则不予投标登记。投标 登记资料一式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
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登记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4.4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 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先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来递交投标文件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如 有)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 9000 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