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长山智能制造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BOT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HY-NZ-2026042-CSLMGS03(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山智能制造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BOT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武汉长山联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长山智能制造基地,厂区混凝土屋面总可用面积约9362平方米,本次招标核定可利用屋面面积约8000平方米中标人进场后须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屋面荷载检测,若屋面承载力无法满足项目建设要求,所需结构加固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规划直流装机容量不低于1MWp,项目最终实际装机容量以屋面荷载检测报告及供电公司电网接入批复方案为准,并网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采用10kV单点并网模式。本项目采用BOT(投资-建设-运营-期满移交)合作模式,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项目全过程所有投资及费用,包含屋面荷载检测、结构加固(如需)、项目备案、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支架、电气安装、防雷消防、并网验收、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全周期运维、项目保险、相关税费及全部配套工程建设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承担任何项目建设及运维资金。本项目合作运营期限自项目正式并网发电之日起计算,共计15年;运营期满后,项目全部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支架、配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所有固定资产须无偿、完整、无抵押移交招标人,资产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山智能制造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BOT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山智能制造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BOT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持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 可证(旧版四级及以上,新版三级及以上),同时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与招标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书面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书面承诺,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3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获取时间2026年08月31日到2026年09月0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受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领取;3.本公告中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的证明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
七、其他
本项目光伏工程建设总工期为60日历天,中标人须在工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调 试、电网验收工作,并实现项目正式并网发电。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 9000 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