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东港区非直供电小区供配电设施升级改造项目EPC材料采购六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地区 山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港区非直供电小区供配电设施升级改造项目EPC材料采购六标段,招标单位为山东舜林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东港区非直供电小区供配电设施升级改造项目EPC材料采购六标段,主要内容详见本项目清单。
2.2供货期:80天。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全部产品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所投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以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
3.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shixi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惩戒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各一套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现场购买。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26年9月17日15时00分至2026年9月17日15时30分,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17日15时30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