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150MW分布式光伏廊道发电项目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150MW分布式光伏廊道发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洲建投(鹤山)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150MW分布式光伏廊道发电项目EPC
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广州市江门市鹤山市辖区内约112个行政村单位已建成水泥路面的部分农村集体公共道路两旁安装分布式光伏板,形成廊道,提供稳定电力。项目直流总安装容量150MWp。本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本工程直流总安装容量150MWp,组件串联为光伏组串;并网电压等级为0.4kV,光伏组串接入110kW或30kW逆变器,接入箱变低压侧。
3.标段划分:一标段70MWp;二标段50MWp;三标段30MWp。
注:本项目投标单位可参与三个标段投标,但最多中一个标段。排名最高的单位则按照标段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确认顺序依据上述原则一次确认。(如:A公司为标段1、2、3排名最高的单位,则只确定标段1为中标单位,标段2、3则由排名次低的单位中标。
4.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
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要求及行业规范。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7.招标内容与范围:
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手续开发”:协助发包人办理前期手续开发工作,包括项目备案、电网接入批复、临时用地手续、复垦手续等全部前期合规性文件办理。
(2)勘察设计范围:本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电力接入方案、竣工图编制等全阶段设计工作和现场服务等;
(3)采购范围:标段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
(4)施工范围:本标段内的设备基础及运输、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其专业测试、试验和按规定期限的保修服务,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五通一平、临建设施和环水保措施等,工程有关的协调验收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2)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即可):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在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将工程勘察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在投标文件中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承诺书,则视为满足要求。
(4)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派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相关专业)。
(3)拟派勘察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方提供)须具有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4)拟派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并且不得兼任。
3.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并且不得兼任。
(5)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
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可填写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全称或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四、招标文件相关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仅需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领购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8月28日11时30分至2026年9月4日23时59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3.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8月29日9时00分至2026年9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14:30-17:30);
注: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并从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起计算备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6年9月18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现场。
2.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